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常見錯誤,請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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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15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為避免納稅義務人因申報錯誤而遭補稅處罰,該局整理以往報稅常見的錯誤態樣,提醒民眾注意,說明如下: 一、 與配偶分居未正確申報 配偶間因分居無法合併辦理結算申報,各自填寫一張申報書辦理申報者,應注意在申報書上填寫配偶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並勾選「□不符合上開規定,而無法合併申報者」欄位(分居者不包含因工作因素分隔兩地或戶籍不同等情形)。 二、 免稅額申報錯誤 (一)誤列報課稅年度前已死亡(例:113年度死亡)親屬、配偶免稅額。 (二)誤列報年滿18歲已成年且課稅年度未在學或服役、待業等有謀生能力的子女。 三、 所得額申報錯誤 (一)誤刪除或自行變更以憑證進入報稅程式下載或至國稅局臨櫃查詢的所得資料(內容如有疑義,請先洽詢憑單填發單位確認)。 (二)漏報出租財產給個人的租賃所得、私人借貸的利息所得。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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