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訂補助辦法 盼加速民間自主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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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速推動建築物耐震評估及補強工作,使民眾擁有適居的居住環境,內政部於今(28)日部務會報通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經耐震初評結果應進行重建、整建或維護的建築物,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得優先核予補助,另也增訂地方政府得依地方財力額外增列補助經費,增加實施誘因,以加速民間自主推動都市更新,建構安全且具防災機能的居住環境。 內政部表示,全國屋齡超過30年的老屋高達368萬餘宅,恐有耐震等相關安全問題,政府非常重視,積極推動都市更新工作,採政府主導「公辦都更」、一般民間「自辦都更」及住戶「自主都更」三種方式並進,全面性推動都市更新「重建」、「整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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