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44條之11。(金管證交字第1150380895號)
▍部分原文擷取: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交字第1150380895號 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十一。 附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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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交字第1150380895號 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十一。 附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