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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政策 實價登錄 核心邏輯

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常見的錯誤情形,請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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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對我國經濟之影響,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展延為114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為避免納稅義務人申報錯誤導致遭補稅處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整理以往報稅常見錯誤態樣,提醒民眾多加注意,說明如下: 一、免稅額申報錯誤 (一)每人免稅額為新臺幣(下同)9.7萬元,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等)每人免稅額增加50%為14.55萬元;如申報扶養年滿70歲之兄弟姊妹或合於民法規定之其他親屬或家屬(叔、伯、舅等),因其非屬直系尊親屬,免稅額仍為9.7萬元,不得按14.55萬元計算免稅額。 (二)誤列報年滿18歲已成年且課稅年度未在學或服役、待業等有謀生能力之子女。 二、所得額申報錯誤 (一)申報時誤刪除或變更以憑證下載或至稽徵機關臨櫃查詢之所得資料(如有疑義,請先洽詢憑單填發單位確認)。 (二)漏報租賃所得、私人借貸利息所得、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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